按照学校人事处下发的《关于对博士(博士后)人员考核的通知》要求,对照《吉林工商学院攻读博士暂行规定》(吉工商院院字〔2017〕105号)有关要求,现对我院博士李金宝、孙曈两位教师进行了认真考核。具体如下:
一、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12月4日上午,召开部门班子会议,部署博士考核工作,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考核小组由5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(王长平、韩杰、薛俊生、耿彦新、白桂清),组长由韩杰担任。
二、考核程序
1、按照学校人事处下发的《关于对博士(博士后)人员考核的通知》要求,要求被考核的两位博士李金宝、孙曈结合学校对博士考核的相关要求,自检自查,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。
2、12月4日上午召开了本部门博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,对照《吉林工商学院攻读博士暂行规定》(吉工商院院字〔2017〕105号)有关要求,对李金宝、孙曈两位博士提供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现场考核。(会前已经在“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博士考核群”中提前审核相关材料。)
三、考核结果
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李金宝、孙曈两位博士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、工作业绩、相关教科研业绩成果及奖励情况等进行了审核、认定。经我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评议,一致认为李金宝、孙曈完成了博士考核工作目标任务。
考核结果:合格
四、结果公示
对考核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了公示(12.4-12.6),公示期为3天,如有异议,请拨打电话:0431-82306936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2023年12月4日

李金宝:业绩成果佐证材料
孙瞳:业绩成果佐证材料
初审:赵俊东 复审:薛俊生 终审:韩杰